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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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係由株式會社DotAndZ(以下稱「本公司」)就其所提供之 DotAndZ 官方網站(以下稱「本網站」)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服務(以下合稱「本服務」),就本服務之內容、使用條件、使用注意事項及其他權利義務關係所定。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須於詳閱本條款全篇後,同意本條款之內容。
第 1 條(適用)
1. 使用本服務,以同意遵守本條款並依本公司所定方式提供一定資訊為條件。若不同意本條款者,將無法使用本服務。
2. 使用者提出本服務之使用申請時,即視為已理解並同意本條款。
3. 本服務之使用,適用本條款。若本條款內容與實際提供之本服務內容・條件等發生矛盾時,以本條款之規定為優先。
4. 本公司得依次條(本條款之變更)之方式,毋須個別同意而變更本條款,使用者預先同意之。
5. 本公司於本網站上刊載之與本服務相關之規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
第 2 條(本條款之變更)
1. 本公司得就下列事項,於認為必要時變更或增訂(以下合稱「變更」)本條款內容。
(1) 符合一般使用者利益之事項
(2) 不違反以本條款締結之契約目的,且就必要性、內容之相當性及其他情事觀之屬合理之事項
2. 本公司為前項之變更時,將事前就其旨趣、變更內容及生效時間,以本網站或與本服務相關之適當處所・方式周知使用者。
3. 變更後之本條款,自變更後條款揭示時(若變更後條款指定時間者,則自該指定時間)起生效。使用者於變更後仍持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對變更後本條款為有效且不可撤銷之同意。使用本服務時,請隨時參閱最新之本條款。
第 3 條(使用者註冊)
1. 使用者欲使用本服務,須符合下列條件,並依本公司所定方式提供於本網站輸入之啟用本服務所需資訊(以下稱「使用者資訊」),且同意註冊為本服務之使用者。
(1) 為居住於本公司指定為本服務及本商品提供對象之地區之個人或法人
(2) 具備行為能力,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3) 具備存取本網站所需之通訊環境
(4) 依本條款第1條(適用)第2項之方式同意本條款
(5) 非屬反社會勢力等(指暴力團、暴力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及其他相當者,下同)
(6) 未以資金提供等方式協助或介入反社會勢力等之維持、運作或經營,亦無任何往來或關與
(7) 過去未曾違反與本公司之契約
2.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嚴格管理使用者資訊,避免使第三人知悉。
3. 使用者資訊如有變更,使用者應依本公司所定程序迅速變更之;因未變更所生之損害,除可歸責於本公司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使用者對本公司所生損害負一切責任。
第 4 條(身分驗證)
1. 使用者以其電子郵件地址作為使用者 ID,並以密碼與該使用者 ID 之組合於登入時進行驗證,得使用本公司指定需驗證之網站功能。
2. 任何情況下,使用者不得讓第三人使用、出借、轉讓、變更名義、買賣其使用者 ID 及密碼。
3.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保管及使用使用者 ID 與密碼;因管理不當、使用錯誤或第三人使用所生之損害,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 即便第三人使用使用者 ID 與密碼登入而使使用者受損,本公司仍視以該組合登入者為使用本服務之本人;不問使用者是否可歸責,除可歸責於本公司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 5 條(智慧財產權等)
1. 本網站刊載或本公司發布通知中之所有內容(文字、圖片、資料、音樂、影像、標誌、按鈕、圖示、經編輯之資料、軟體、程式及其他資訊)之權利,歸屬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之內容提供者所有,受著作權法、意匠法、實用新型法及相關國際法等智慧財產法保護。未經本公司或內容提供者同意,不得於本網站上複製、轉載、變更、編輯、散布、販售等。
2. 違反前項而生之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使用者應自負費用與責任解決,不得使本公司受有任何困擾或損害。
3. 使用者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送至本公司及本網站之所有點子、概念、提案、意見及其他資訊(以下稱「資訊等」,不含個人資料),本公司無監視義務。且於使用者寄送資訊等時,視為使用者放棄其一切權利(含著作權法第27條及第28條所定之權利),該等權利歸屬本公司;使用者並同意不主張著作人格權。本公司對該等資訊不負保密義務,得於將來為任何目的使用,且無須向使用者支付對價,並對因此生之任何問題不負責任。
第 6 條(本商品之購買)
1. 使用者欲購買本公司販售之商品等(以下稱「本商品」)時,應依本公司另行提示之方式提出申請;以本公司發出申請完成之通知時,買賣契約即成立。惟除另有規定外,申請一經提出,不得撤回或取消。
2. 因製造・運輸等情形,本公司得自行裁量設定出貨限制;逾限之訂單,得通知使用者後,予以取消或延後配送等。
3. 即使依前項買賣契約成立後,倘因製造・運輸障礙或其他不可避免事由,本公司得取消訂單。
第 7 條(價金及本服務使用費之支付)
本服務契約成立後,使用者應依本公司指定之付款方式,支付本公司另行公告之價金及本服務使用費。
第 8 條(所有權移轉及風險負擔)
1. 本商品之所有權,於為交付使用者之目的而將本商品交付予配送業者時,由本公司移轉予使用者。
2. 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或使用者之事由致本商品滅失、毀損等之損害,於交付配送業者前發生者由本公司負擔,交付後發生者由使用者負擔。
第 9 條(退換貨等)
1. 買賣契約成立後,因使用者事由之退貨、換貨及退款(含附屬品)恕不受理。
2. 儘管有前項規定,僅於本商品有破損或誤送時,方受理退貨、換貨或退款。但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本商品未使用
(2) 將商品包裝及附屬品恢復為配送時之狀態
(3) 自出貨完成起7日內,依本公司所定【聯絡我們】通知本公司
第 10 條(禁止事項)
使用本服務時,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或經本公司判斷屬之之行為。
(1) 違反本條款之行為
(2) 侵害或有侵害本公司、授權人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專利權、實用新型權、意匠權、商標權、著作權、肖像權等財產或人格權之行為
(3) 對本公司或第三人造成不利益或損害,或有此虞之行為
(4) 不當損害他人名譽、權利或信用之行為,或有此虞之行為
(5) 違反法令或條例等之行為
(6) 違反公序良俗或有此虞之行為,或向他人提供可能違反公序良俗之資訊
(7) 犯罪行為、導致或助長犯罪之行為,或有此虞之行為
(8) 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
(9) 提供不實或可能不實之資訊
(10) 對本公司系統之不正當存取、程式碼竄改、故意偽造定位資訊、利用裝置規格或應用程式進行作弊、散布電腦病毒、對本服務之網路或系統施加過度負荷等妨礙本服務正常運作之行為或有此虞之行為
(11) 損害本服務信用之行為或有此虞之行為
(12) 使用他人帳戶或其他方式冒充第三人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3) 直接或間接引發或助長前各款行為之行為
(14)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 11 條(禁止轉售)
1. 使用者充分理解,如未以適當方式使用及管理本商品,可能發生安全等問題,並同意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將本商品轉售予第三人。
2. 本公司得依訂單頻率、數量等判斷使用者有轉售或意圖轉售本商品之情形時,得不承諾該訂單,或解除買賣契約等,並得不另行通知而拒絕提供本商品。
3. 對於與本服務相關之轉售交易或轉售商品之品質保固・品質管理・安全管理・交易安全及其他糾紛,本公司概不處理。
第 12 條(本公司之解除等)
1. 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不經任何通知等,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之全部或一部,或限制使用本服務。
(1)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項者
(2) 申請使用本服務時所輸入之資訊有虛偽或遭竄改者
(3) 過去曾受本公司解除契約或停用處分者
(4) 將商品寄至登錄住址而未收件致退回者
(5) 關於本服務之債務付款遲延或拒絕付款者
(6) 信用卡公司、代收機構、金融機關等判明指定之支付手段無法使用或停用者
(7) 使用本服務時,屢次發生破損或遺失等經判斷為惡性之行為者
(8) 未成年人未獲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使用本服務者
(9) 受監護、輔助或輔佐之人,未獲監護人、輔助人或輔佐人之同意而使用本服務者
(10) 經繼承人等通知或本公司確認使用者已死亡者
(11) 對本公司之要求未善意配合者
(12) 其他基於合理理由,本公司判斷不適任為使用者者
2. 因前項措施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3. 依本條第1項措施遭解除之使用者,於解除時喪失期限利益,並應立即清償對本公司之一切債務。
第 13 條(本服務之停止等)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之一,得不事先通知而停止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 需緊急進行與本服務相關之電腦系統檢查或維護作業
(2) 因電腦、通訊線路等障礙、誤操作、過度存取集中、不正當存取、駭客攻擊等致無法營運本服務
(3) 因地震、雷擊、火災、風災、停電、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致無法營運本服務
(4) 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停止或中斷必要之情形
第 14 條(本服務內容之變更、終止)
本公司得基於本公司之考量,變更本服務內容或終止提供。
第 15 條(免責)
1. 除另有規定外,因下列事項所致之使用者損害、損失、不利益等,本公司概不負責。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1) 使用者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
(2) 使用者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
(3) 使用者資訊含與事實不符之內容
(4) 使用者資訊發生變更而未變更之
(5) 使用者對使用者資訊或登錄信用卡管理不當,致第三人使用
(6) 因使用者通訊環境致本公司之聯絡・通知等未達
(7) 配送之延遲、誤配或無法配送等
(8) 使用者存取第三人管理・營運之連結網站之行為
(9) 使用者或第三人對本服務、本商品或其中之軟體・內容等之未經授權變更、不正當存取、混入電腦病毒等不正行為
(10) 使用者間或使用者與第三人間之糾紛
(11) 本公司依本條款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
(12) 本服務之變更、停止、中止或終止
2. 本公司就下列事項不負任何保證。
(1) 本服務及本產品符合使用者特定目的,並具使用者所期待之品質、價值
(2) 本網站機能無障礙運作,且不發生中斷・停止
(3) 本網站之正確性、確實性、有效性、合目的性
(4) 本服務之存續或同一性之保持
3. 本公司不負下列任何義務。
(1) 監視及記錄使用者於本網站之行為
(2) 監視使用者資訊
第 16 條(損害賠償)
1. 使用者因違反本服務使用契約或與使用本服務相關之行為,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賠償本公司所受之損害(含逸失利益及律師費用)。
2. 如本公司與使用者間之本服務使用契約(含本條款)屬消費者契約法之消費者契約者,關於完全免除本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不適用。此場合,若使用者之損害係因本公司債務不履行或不法行為所生,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使用者就本服務使用於最近1個月內支付予本公司之金額為上限。但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7 條(債權讓與之禁止等)
1.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不經事前催告或通知,依本公司裁量,將對使用者之債權讓與第三人(以下於本條稱「受讓人」)。
2. 本公司將對使用者之債權讓與受讓人時,為使受讓人行使該債權,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向受讓人提供使用者之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及行使該債權所必需之使用者資訊及交易資訊。
3. 未經本公司書面事前同意,使用者不得將其在本服務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或依本條款而生之全部或一部權利義務,讓與、移轉、設定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予第三人。
第 18 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就自使用者取得之個人資料(以下稱「個人資料」),除本條款外,並依本網站內另行刊載之「隱私權政策」妥為處理。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依該隱私權政策處理個人資料。
第 19 條(聯絡與通知)
1. 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之聯絡,以寄送電子郵件至使用者之登錄電子郵件地址或申請本服務時所輸入之電子郵件地址時即視為完成。本公司對使用者無法接收或確認該郵件所致之損害不負責,且使用者對本公司所生損害負全部責任。
2. 關於本服務之洽詢及其他使用者對本公司之聯絡或通知,與本公司對使用者之聯絡或通知,悉依電子郵件或本公司所定方式為之。本公司之通知,自本公司發信時生效。
3. 本服務之使用者窗口,依本網站內本公司所提示之【聯絡我們】為準。
第 20 條(合意管轄等)
1. 本公司與使用者間,就本條款未定事項或對本條款之解釋發生疑義時,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議,迅速解決。
2. 本條款任一條項或其一部被認定無效或不可執行時,不影響其他部分之效力;其餘部分仍有效並具可執行力。雙方同意依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項之旨趣,致力確保具同等效果之修正條款,並受其拘束。
3. 即使本條款任一條項或其一部,就某使用者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對其他使用者之效力不受影響。
4. 本條款之準據法為日本法;因本條款所生或相關之一切爭議,以本公司本店所在地所轄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